臺北市立中山國民中學News<BR>最新消息
::: 您的位置:首頁 > News
最新消息
.友善列印,開新視窗
  News
最新消息
最新消息 RSS (另開新視窗)">訂閱News<BR最新消息 RSS (另開新視窗)">
     
 
推文至 facebook 推文至 plurk  | 回列表 |
News
最新消息
標題 注意食品中毒方法
發布日期 2014/11/13
發布單位 衛生組
點閱次數 912
詳細內容

 

主旨:有鑑於近期發生疑似食品中毒案件增多,請確實督導學校
強化餐飲衛生自主管理機制,落實餐飲衛生督導工作,以
維護校園師生飲食衛生安全,請 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3年11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
第1030126453號函辦理。
二、近日天氣溫差變化大,易造成食品中毒事件,請加強落實
校園自設廚房衛生管理工作,以避免學校午餐食品中毒事
件發生:
(一)學校自設廚房之設施及從業人員衛生管理應符合食品食
好衛生規範。
(二)在食品製備及烹調過程中,需注意下列衛生安全原則:
慎選食材來源並澈底清洗、生食熟食分開處理避免交叉
污染及符合衛生條件的調理過程等。
(三)關注廚房從業人員是否有不適症狀,有嘔吐、腹瀉症狀
者應暫時停止與食品接觸之工作,待症狀解除至少48小
時後始得恢復工作。
 
(四)臺灣地區諾羅病毒主要流行季節為11月到3月間,此時
應加強學校廚房、廁所及共用空間及物品之消毒工作,
並建立廚房從業人員、學生、學校教職員工常用肥皂清
洗雙手的良好衛生習慣,並於洗手檯張貼正確洗手海報
三、請落加強履約管理規定:
(一)請確實依午餐採購契約履約,並審慎辦理午餐食材驗收
、留樣及留存完整紀錄,並要求廠商提供食材之合格來
源證明、每日進貨單與驗收紀錄。
(二)查訪團膳廠商或上游食材供應商,如有違約應依契約及
「政府採購法」規定辦理(包括視情節進行違規記點、
依所訂契約罰款或終止契約等),發現有衛生不良之情形
,應立即通知市府衛生局處理。落實學校營養午餐自主
管理檢核,依合約規範辦理,如發現午餐有異物、異味
或異樣時,應立即停止供應,並應備妥替代方案,避免
廠商違失事件致機關暫停供餐或終止契約時,影響學生
用餐權益。
四、為防範食品中毒發生,請持續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
署宣導預防食品中毒「五要」原則:包含要洗手、要新鮮
、要生熟食分開、要澈底加熱及要低溫保存,請加強學生
、教職員工及家長之教育宣導,有關食物中毒相關參考資
料可至「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→業務專區→食
品→餐飲衛生→防治食品中毒專區」下載。(網址:http
://www.fda.gov.tw/TC/index.aspx)。

相關連結 目前無資料
相關檔案 目前無資料